首页 - -

明晰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 ——环境学院召开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专题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6-10-30    阅读次数:12    来源:环境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明晰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10月29日上午,环境学院在东校区管理科研楼1606会议室召开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专题宣贯会,特邀学校实验室安全办公室主任赵钢作专题解读。会议由环境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洋主持,学院党委书记张文真、执行院长穆杨、副院长刘贤伟、花正双出席会议,各实验室负责人到场参会。

会上,赵钢重点解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系列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他首先讲解了分级分类的追责情形认定、对应处理措施、事件调查及追责处理流程。随后,他介绍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要点,指出本次修订进一步拓宽专业技术管理范畴,细化监督管理要求,新增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相关内容,并明确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实验人员是自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此外,他还就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配套制度作了说明。

 

交流环节,各实验室负责人就日常安全管理、隐患上报流程、责任边界等问题提问,赵钢对照制度条文、结合学校管理实践逐一答疑释惑,进一步明晰制度执行中的重点与难点。赵钢表示,实验室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底线思维,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课题组成员严格落实实验室各项管理规范,常态化开展安全自查自纠,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本次宣贯会旨在帮助各实验室负责人准确把握学校最新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厘清安全责任链条,推动制度落地见效。未来,环境学院将持续推进实验室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与隐患整改,守牢实验室安全底线,为学院科研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上一篇:下一篇: